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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,这般新鲜的材质和样式,自然是让官夫人大出了风头。

  后头那些富贵人家的女眷们,可不就满城地寻找类似的首饰?

  再加上这材质的来历也很是艰难稀有,据说是离中土极远的外洋小岛上,要上万只深海螺中,才有可能孕育出一只合适做首饰的来,佩戴在身上,自有定惊清热,美容养颜的功效。

  这么一传二炒的,这种珠子竟是飙到了天价。

  一枚珠子,倒比品相最好的珍珠还要贵了三五倍。

  于小子发了。

  那一袋子海螺珠,除了留了一颗品相最差的与品相好的之外,他都出手了。

  得了足足两千两银子!

  这是他从海上捞的第一桶金。

  如果于小子是一般人,有了这两千两银子,他完全可以在城里买个铺子,做个小买卖,或去乡下买几十亩地,修个青砖带院的大瓦房,再娶房妻室,从此以后过上小康之家的安稳日子。

  然而于小子见识过了海上那多姿多彩惊险刺激的时光,哪里肯就这般洗手不干呢?

  他还想接着见识更多的奇珍异宝,挣更多的金子银子呢!

  两千两在常人看来已经是极多了。

  但放在外洋买卖里头,实在是算不上什么。

  如果他也买丝绸布料,跟着之前的大船去往那个小岛,用丝绸换珍珠,当然也是稳赚不赔的。

  但船员们私人带的都是丝绸,买的都是珍珠,这样赚到的银子,哪里能跟海螺珠比呢?

  是的,如今的于小子,已经看不上普通的十倍利了。

  他要是百倍利,或者至少二十倍吧?

  他想到那小岛上的土人,受了伤之后,就只能采点本地的草叶子,捣烂了糊在伤口上,似乎也没啥大作用。

  虽然也能跟船员们换些真正的伤药,但这些伤药数量不多,船员们自己还得留着用,自然就不大可能换很多了。

  为啥船员们不多换一些呢?

  原来在船上潮湿炎热,而常见的伤药又极易霉变失效,因此虽然伤药在岛上极受欢迎,但要送到岛上十分不易,因此只能少量自用,即使坏了也损失不大。

  于小子就琢磨着,能不能找到一种不怕天热和潮湿的伤药,而且还有更好的存放法子呢?

  心里存着这个想头,他就不辞辛苦,把城里的十几家药铺都走了个遍,还去了周边镇子上见那些游医和小药铺的大夫。

  还真被他找到了新的伤药。

  这些伤药做成了干燥的药粉,又用特制的瓷瓶装了,瓶口用蜡封死。

  上海船时,他就带了两百小瓶子的伤药。

  这两百瓶伤药,因为瓶子实在太小,他只用一只藤编箱子就装下了。

  一瓶伤药的成本是二两银子。

  而他那两千两银子,也已经被他花得差不多了。

  这就是他最后的家当。

  看上去,除了身上穿的衣衫比上回更体面外,于小子在船上,还是跟上回一般,不显山,不露水的。

  船员们也没谁知道他都带了些什么,只当他手里没有本钱,因此就带了些换洗衣裳和吃食。

  这次出海,待得到了那小岛上之后,海员们都想法子把自己带来的货品以物易物,于小子则一点也不急,直到遇见了当地一位打鱼被鲨鱼咬伤的汉子。

  那汉子原是本地打鱼的一把好手,在部落里地位颇高,这次身上被咬伤多处,眼看着血淋淋的,是活不成了。

  汉子的妻子找到海员们,表示愿意拿家里的一袋子珍珠,换海员们一份伤药。

  然而海员们的伤药,还是跟上回一般,几乎都发霉了不能用。

  这时候,于小子就出手了。

  他带来的药瓶,小小的一只,比婴儿巴掌还要小,可是却能换对方一袋子珍珠!

  而且岛上的土人,还争着跟他换!

  这怎么能不让人眼红?

  船长的小舅子就找到于小子,表示很看好于小子,想要跟于小子合伙做这伤药的生意。

  这个小舅子本身没什么能耐,只会吹牛打屁,本来在船上这般人是不会被选上的,但这小舅子就是借着船长的势进来了,干活偷奸耍滑,贪吃贪色的,船上就没人喜欢跟他一道做事。

  而于小子当初上船时,小舅子还欺负过于小子好几次,不是把分给于小子的食物往地上扔,就是在身后突然袭击,把于小子推下海……于小子也是命大,由此快速学会了游水,这才没有被淹死。

  于小子自然是不乐意了。

  经过将近一年的将养,于小子的个头已是蹿了一大截,臂膀也十分有力,这小舅子好酒色,早就亏空了身子,就算是打架,还真不是于小子的对手,因此骂了两句不识好歹,也就消停了。

  而于小子只在岛上出手了一百瓶的伤药,还有一百瓶捏在手里。

  毕竟,这个小岛上的人口有限,也就几百户人家,两三户人家买一瓶伤药,也就差不多了,再有多的,那伤药就不值钱了。

  他本就机灵聪慧,跟土人打交道多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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